校属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3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2〕16号)精神,结合学校教学安排和工作实际,现将2023年清明节放假安排及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放假安排
4月5日(星期三)放假,共1天。
二、有关要求
放假期间学校行政大值班人员根据安排正常值班;各二级院(部)做好假期值班安排及安全、保卫工作;相关单位做好学校大门及寝室管理。值班人员严格落实岗位责任制,确保联系畅通,遇有重大突发事件,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
金年会金字招牌至上网站办公室
2023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