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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年会金字招牌至上网站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引进管理办法(试行)
时间:2022-05-05 责任编辑:谭琦审核人:谭琦 浏览次数:次

 

2022年4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金年会金字招牌至上网站省域高水平学校建设方案》,进一步加强学校人才队伍建设,营造良好的人才环境,吸引更多的高层次(高技能)人才,优化师资队伍结构,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推动学校高质量发展,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基本原则

引进人才应符合学校师资队伍建设总体规划要求,以专业发展和内涵建设需要为依据,以培育高水平“双师型”教师队伍为目标。

(一)德才兼备

 引进的人才,不但要有高水平的专业知识和技术技能,还要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高尚的道德品质。

(二)专业需要

 在引进人才时,既要考虑当前学校专业建设和内涵建设的需要,又要适当储备专业建设与长远发展的需要。

(三)公开、公平、公正、择优

 人才引进工作严格按程序和要求办理,做到公开、公平、公正,优中选优,真正把优秀人才引进来。

二、引进对象

(一)专业(群)带头人;

(二)副教授以上骨干教师;

(三)企业或行业的高级技术和技能人才,或省级以上相关部门认定的能工巧匠;

(四)博士研究生。

三、引进方式

(一)全职引进

 按照上级有关部门关于事业单位人员招聘的政策规定办理相关手续,进校后列入事业编制。

(二)柔性引进

 采取“一人一议”的方式,对服务期限、工作标准、薪酬待遇等方面与引进对象进行约定,签订聘用合同,不列入事业编制,按照合同制方式管理。

四、引进条件

(一)基本条件

1. 拥护党的领导,热爱祖国,忠诚党的教育事业,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高尚的职业道德,遵纪守法,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2. 有较强的教学、科研、社会服务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有指导专业教学、实验实训的技能,能主动适应学校专业建设发展,身心健康。

(二)具体条件

 1. 全职引进

1)专业(群)带头人

教授或具有硕士以上学位的副教授。教授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副教授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能力水平突出者,年龄可适当放宽。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省级及以上教学名师;

省级及以上专业(群)带头人;

省级及以上教学团队负责人;

省级及以上有突出贡献专家(含中青年专家);

省级及以上科学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自然科学奖、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教学成果奖获得者(二等奖主持人,一等奖前3名,特等奖前5名);

国家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负责人;

省级及以上自然基金项目主要参与人(前2名)。

2)副教授以上骨干教师

教授不受专业限制,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副教授必须是学校专业发展急需、人才市场又相对紧缺的专业人才,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能力水平突出者,年龄可适当放宽。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省级及以上专业(群)带头人;

省级及以上教学团队负责人;

省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负责人;

省级及以上科学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自然科学奖、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教学成果奖获得者(三等奖主持人,二等奖前3名,一等奖前5名,特等奖前8名);

省级及以上科研项目的主持人或国家级教研项目主持人。

3)企业或行业的高级技术和技能人才,或省级以上相关部门认定的能工巧匠

教授级高工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副教授级高工、高级技师(一级)、省级以上相关部门认定的能工巧匠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技术能力水平突出者,年龄可适当放宽。有较强的实践操作能力,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省级及以上劳动模范或“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

省级及以上技术能手;

省级及以上技能大师工作室主持人;

省级及以上专业技能比赛中获得个人一等奖及以上;

省级及以上技术革新、开发项目的主持人;

大中型企业车间主任及以上职位。

4)博士研究生

年龄在40周岁以下,能力水平突出者,年龄可放宽到45岁。本科、硕士、博士均为全日制,专业同一大类,能胜任教师岗位工作,有较好发展潜力,专业为学校发展急需专业。

2. 柔性引进

1)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和重点研发计划项目主持人,以及相当层次人才。

2)长江学者奖励计划、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等国家重大人才工程入选人员,国家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全国文化名家、国家级教学名师等国家级专家人才,以及相当层次人才。

3)省部级重大人才工程入选人员、学术技术(学科)带头人,省级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省文化名家等省部级专家人才,以及相当层次人才。

4)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

五、引进待遇

(一)全职引进的人才享受学同级同类人员待遇外,还可享受以下待遇:

 1. 专业(群)带头人

1提供安家补贴20万元;

2提供科研启动经费1020万元;

3建立工作室,配备科研助手配备办公设备;

4直聘专业(群)带头人

5教授享受教授津贴1000/月,随工资发放;

6同等条件下,在职称评审、岗位晋级优先推荐。

  2. 副教授(高职级职称)以上骨干教师

1)教授提供安家补贴5万元;

2教授提供科研启动经费1020万元;

3优先选为专业(群)带头人

4教授享受教授津贴1000/月,随工资发放;

5同等条件下,在职称评审、岗位晋级优先推荐,若校内没有对应职称系列的,可在校内先聘用,享受同级待遇

  3. 企业或行业的高级技术和技能人才,或省级以上相关部门认定的能工巧匠

1教授级高工提供安家补贴30万元;

2教授级高工配备工作室和适合其工作需要的办公设备;

3教授级高工享受教授津贴1000/月,随工资发放;

4同等条件下,在职称评审、岗位晋级优先推荐。

  4. 博士研究生

博士研究生分为紧缺专业、非紧缺专业两大类。紧缺专业主要指工科、理科、医学及农学类所涉及的专业,其它专业为非紧缺专业。

1)紧缺专业博士本科、硕士、博士均为全日制,专业同一大类,博士毕业学校为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的为A类;其它情况的博士为B类。

安家补贴A80万元,B30万元;具有正高级职称、副高级职称及博士后的分别增加安家补贴12万元、8万元、5万元。

提供科研启动经费1020万元

博士津贴A2000/月,B1000/月,随工资发放;

职务晋升。聘用前三年,副高级七级及以下职称博士按副高级七级享受工资薪酬及相关待遇,符合上一级岗位聘用条件或教授任职资格者,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聘用三年后未能取得副教授任职资格,按中级八级享受相应待遇

2)非紧缺专业博士本科、硕士、博士均为全日制,专业同一大类,博士毕业学校为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的为C类;其它情况的博士为D

安家补贴C30万元,D20万元;具有正高级职称、副高级职称及博士后的分别增加安家补贴8万元、5万元、3万元。

提供科研启动经费1020万元

博士津贴1000/月,随工资发放;

职务晋升。聘用前三年,副高级七级及以下职称博士按副高级七级享受工资薪酬及相关待遇,符合上一级岗位聘用条件或教授任职资格者,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聘用三年后未能取得副教授任职资格,按中级八级享受相应待遇

3)学校教师在职攻读博士研究生取得学历学位的,若在学校报销了学费及相关费用的一次性奖励10万元;在学校没有报销学费及相关费用的一次性奖励15万元,科研经费、博士津贴、职务晋升与引进的博士享有同等待遇。

 (二)上述科研经费使用按照学校规定执行。若自带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主持人),学校除给予科研启动经费外,另根据科研项目的级别分别予以配套。

 (三)高层次(高技能)人才配偶符合学校人才引进条件引入学校全职工作的,享受相应标准50%的安家补贴及其他各项待遇。

 (四)引进的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人才,若校内没有对应职称系列的,可在校内先聘用,享受同级待遇

 (五)柔性引进,采取一人一议的方式进行约定。

六、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引进工作的组织和领导。领导小组组长由党委书记、校长担任,副组长由分管组织、人事工作的校领导担任,成员由组织部,纪委、监察专员办,教师工作部(处),教务处,科技处等部门负责人组成。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教师工作部(处),主任由教师工作部(处)负责人兼任,负责研究制定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引进和培育政策,协同用人部门制定人才引进和培育计划,做好人才引进和培育政策宣传、信息发布、招聘组织、手续办理、考核管理等工作。

七、引进程序

(一)计划制定

各二级院(部)根据专业发展和师资队伍建设的需要,每年10月底前,申报下一年人才引进需求计划,报教师工作部(处)汇总初审,教师工作部(处)制定学校人才引进计划,报学校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并提交党委会审定,经恩施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组织实施。

(二)宣传发布

 教师工作部(处)通过网络、招聘会等多种方式向海内外发布招聘信息,展开招聘宣传。

(三)资格审查

 教师工作部(处)会同二级院(部)对申请者进行初审。初审合格者,提交学校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审议。

(三)综合考核

学校成立由校领导、教师工作部(处)、教务处、科技处、相关二级院(部)组成的考核小组进行面试考核,全面考核申请者思想政治表现、学术水平、业务能力、发展潜力、身体状况等,提出考核意见和拟引进人选,报学校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并确定引进待遇。

(四)录用审批

学校对拟引进人员按规定办理公示、体检、考察、向上级部门报批等手续。教师工作部(处)代表学校与审批通过的高层次(高技能)人才签订聘用合同和《金年会金字招牌至上网站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引进协议》,全职引进人才办理有关调动、报到入职等手续。

八、管理与考核

(一)服务期限

1 . 全职引进的高层次(高技能)人才服务期限为8年(含寒暑假),服务期从协议执行之日算起。在服务期内不得提出调动、辞职、自费出国等离开学校的要求,若坚持要求离开,学校将按人才引进协议处理。

2. 柔性引进的高层次(高技能)人才按引进协议执行。

(二)科研启动费

由引进人才本人提出申请,经所在二级院(部)同意,由学校科技处审核立项后下达,按学校有关规定管理。

(三)管理机制

实行以学校为主导、用人部门为主体的两级管理机制,用人部门及相关职能部门应热情做好人才引进相关的各项服务工作,积极为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和生活条件,切实落实相关待遇。

(四)工作职责

 1. 引进的人才应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积极投身“三全育人”、专业建设、实验实训室建设及其它实践性教学活动,积极承担二级院(部)安排的其他工作。

 2. 全职引进人才,在服务期内需承担2门及以上课程的教学工作,工作量达到学校规定量,每年至少带12名教师一起从事教科研工作。

 3. 在五年内,专业带头人以学校为第一完成单位至少完成下列6项任务中的2项,骨干教师、企业或行业的高级技术和技能人才、省级以上相关部门认定的能工巧匠、博士研究生以学校为第一完成单位至少完成下列6项任务中的1项。

1)主持完成1门省部级以上专业或课程建设工作;

2)主编出版较高水平的专著或省级及以上规划教材1部(本人编写字数不低于10万);

3)主持完成省部级科研课题1项或国家级教研课题1项;

4)作为负责人,在科技开发、技术推广、社会服务等方面做出突出成绩,经有关部门鉴定,确认有较大的社会或经济效益;

5)获省级及以上科学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自然科学奖、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教学成果奖获得者(二等奖主持人,一等奖前2名,特等奖前3名);

6)指导学生参加教育部各类技能大赛获得奖项或教育厅举办的技能大赛获一等奖,或本人参加省级以上技能大赛获一等奖以上。

 (五)考核

 1. 全职引进人才实行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相结合,按人才引进协议考核其岗位履职情况。年度考核不合格者,学校将敦促其以书面形式陈述理由及今后具体改进措施和工作计划,并暂停享受引进相关待遇;连续两年年度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并按协议约定义务返还相关待遇。

 2. 柔性引进人才主要考核履行所签订引进协议中的工作任务和工作目标完成情况,任务完成不力的,立即解除聘用关系。

 (六)引进人才工作中的特殊情况,经学校研究决定。

九、其他

本管理办法自文件下发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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