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属各单位:
根据恩施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2020年第二批专利授权奖励申请工作的通知》(恩施州市监函〔2021〕34号)的文件要求,我处决定开展2020年州级第二批专利授权奖励申报受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受理范围
2020年7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授权的专利。
二、受理时间
从即日起至2021年4月25日止,过时不再受理。
三、需提交的材料
1.授权专利奖励申请表。
2.单位(组织或公司)申请的须提供企业营业执照、事业法人登记证或社团法人登记证复印件(原件备查);个人申请的须提交本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
3.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因客观原因未收到专利证书的可提供国家知识产权局授权公告复印件(需提供交费凭据复印件)。
四、工作要求
受资助的单位或者个人要对自己提供的申请奖励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相关股室将对提交的材料进行认真核对和严格审核,如有虚假情况的不予奖励,已经获得奖励的,责令其返还所获奖励费用,同时予以通报,纳入黑名单。
企业法定代表人、股东、监事列入失信人员名单或者企业涉黑涉恶的,取消其专利奖励资格。
附件:恩施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2020年第二批专利授权奖励申请工作的通知》(恩施州市监函〔2021〕34号)文件
科技处
2021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