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年会金字招牌至上网站

国家乡村振兴人才培养优质校   全国高职高专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优秀等次学校   “国际硒茶人才摇篮”

湖北省示范性高职院校  湖北省优质专科高等职业院校  湖北省文明校园

工作职责

当前位置: 首页 > 宣传部 > 工作职责 > 正文

党委宣传部工作职责
时间:2021-07-16 责任编辑:审核人: 浏览次数:次

党委宣传部是校党委主管意识形态方面工作的综合职能部门。在校党委领导下,负责理论武装、宣传舆论导向、内外形象宣传、形势政策教育、思想政治教育、精神文明建设和校园文化建设等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抓好教职工理论武装。负责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形势政策教育及法制宣传教育。根据校党委要求制定中心学习组学习计划并组织实施,制定全院教职员工的政治理论学习计划,安排布置政治学习内容和普法考试,督导检查考评各部门学习情况。

2、抓好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主阵地建设。宏观指导马克思主义学院推进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改革和建设,积极探索新形势下高职院校思想政治教育新途径,牢牢掌握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

3、抓好文明创建工作。定期研判师生员工的思想动态,挖掘并塑造先进典型,推进师德师风建设;组织校内文明单位、文明家庭的评选活动,负责申报和迎接省级文明单位检查验收。

4、抓好校内外形象宣传。加强校园网、校报、广播台、橱窗等舆论宣传阵地建设与管理,及时防患和处置网络舆情;负责校内哲学社会科学类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等大型活动及宣传品的宏观管理与审查备案,全面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

5、抓好校园文化宏观管理。负责制定校园文化建设整体规划,组织管理校园文化阵地、校园文化活动和校园文化品牌创建,审批和管理校园宣传橱窗、横幅、标语,营造文明健康的校园文化氛围;负责党报党刊征订工作。

6、完成好省委宣传部、省委高校工委、省教育厅、州委宣传部、校党委党委行政交办的其他工作。

XML 地图